苹果公司关于SEP公平、合理和无歧视FRAND许可的声明
苹果是典型的被许可人,由于苹果在3GPP技术规格制定中拥有的专利组合很小,因此苹果是手机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净支付者。
SEP的所有者应根据FRAND条款向任何和所有要求许可证的相关方提供许可证。
SEP所有者不应歧视那些SEP的许可--包括按类别、行业或供应链中的位置。
SEP所有者应在向SEP提供许可证的情况下,包括一份附有事实和法律支持的解释,以供潜在的SEP被许可方评估是否需要(一)许可是必要的,以及(二)报价是FRAND的。
在SEP拥有人履行其披露义务后,SEP持牌人应对任何善意(bona fide)要约,包括解释和事实和法律支持,以及如果可能的话,为什么被许可人认为,出价不符合权利人的FRAND义务。
因为SEP权利人不提供FRAND条款,如果被许可人拒绝仲裁、质疑案情或诉诸诉讼,当事人有诉诸国家法院的基本权利,以及有许可意愿的被许可人并不是变得没有意愿。
基于善意的SEP评估
SEP许可人在FRAND谈判、可替代争议解决或诉讼期间不应该避免或转移传统的举证责任。 SEP许可人不应以其非标准基本专利的许可或获得被许可人的非标准基本专利为条件。 SEP许可人不应要求SEP被许可人采取组合或捆绑的专利许可,无论所有包括的专利都被宣布为SEP,还是SEP和非标准基本专利的结合。
SEP被许可人应该有能力选择是否单一许可,选择部分许可,或整个SEP组合。
SEP许可人不应以其非标准基本专利的许可或获得被许可人的非标准基本专利为条件。
SEP许可人不应要求SEP被许可人采取组合或捆绑的专利许可--无论所有包括的专利都被宣布为SEP,还是SEP和非标准基本专利的结合。
SEP通用的许可费基础不应超过最小的可销售单位,其中SEP的所有或实质上所有的创造性方面都是可实现的。
这一基础应进一步分配,以隔离SEP价值,与现有技术、非专利特性、其他专利技术、标准化本身以及其他方面(如材料、制造、营销等)的贡献和创新相分离。
对于蜂窝标准,最小的可销售单元最多应该是基带芯片。
SEP许可人按比例(pro rata)申报的SEP的份额是FRAND谈判中的一个客观参考点。
一个客观、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率可以防止SEP许可人通过过度的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堆叠)而不公正地得到丰富,从而损害SEP许可人和其他SEP许可人和贡献者以及消费者的利益。
一个客观、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适用于一个共同的特许权使用费基础,保护SEP许可证持有人不受累积的、过度的特许权使用费的影响。
ASP或基于使用的确定FRAND特许权使用费的方法是SEP许可人区分被许可人、对相同的SEP收取不同的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获取可归因于被许可方创新的价值的后门。
即使是单一的SEP,强制令的威胁也会造成“劫持”,并扭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
金钱损害赔偿为SEP侵权提供了充分的补救措施。
只有当SEP被许可人(一)不遵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后判决,(Ii)破产,或(Iii)超出法院的管辖范围时,才能发出禁令。
对于非标准必要专利的禁令,当情况表明他们正在寻求在SEP谈判中获得影响力时,应该以怀疑的态度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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